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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三年前,我在纽约遇到了一个流浪诗人。他给了我一本他自己写的诗集,很薄,大概就十几页。我拿着笑了笑,说了声谢谢,准备走开。他拦下我,说要我给他钱。那个瞬间很幽默,我给了他1美元,告诉他我身上就剩这么一点儿了。他狡黠地说,别逗了,我看到你兜里还有一个林肯。我伸手掏了好一会儿,还真有一张5块的。于是在曼哈顿秋天寒冷的夜色中,我给了一个流浪诗人6美金。望着他走向赛百味的背影,心中升起一股暖意。

某君自己说他是一个诗人。

什么是诗人呢?我问他。他说我也不清楚,但是活得就真的像个诗人,因为可以等待天亮。我说你扯什么淡,很多人都能够熬夜熬到天亮。他摇头,“他们等待天亮是因为熬了夜,而我熬夜是为了等待天亮。于是他们是天亮的,而天亮是我的。”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段对话,也许就像是《盗梦空间》里Cobb给Ariadne上课时对“梦”的描述:你只知道你在这儿,却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

我记得这段对话发生在一个炎热的北方夏日,就像现在一样,燥热,沉闷,哪怕有太阳的时候阳光也只是在精疲力竭地穿透窒塞的云层后有气无力地抛向地面的浮尘。就连地上花园里的浇灌装置喷水之后,随着水汽蒸腾起来的土和草的清新的味道,也是弥漫着被发酵一般温热膨胀的气息。他走在学校里的水泥路上,心事重重地直端端向前走。近乎于无意识的迈步让他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我是不是顺拐了。于是他停下来,然后又再次迈出步子,他终于看清楚其实左手确实是随着右腿迈步的。他又想: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会出错,真是可笑。

路过女生宿舍的时候,他时不时侧过头去,以极其渴望的眼神想看看路过的女人们,尤其在这夏日炎炎的时候。他还告诉我:只要看到女人身上任何一寸裸露的肌肤,我就能够联想出她们的胴体,甚至她们疯狂做爱时的娇态。上翘的嘴角泄露了他刻意藏匿的骄傲。但他不但不认为这很猥琐,反而觉得这很高尚——世上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甚至每次有其他人用奇怪的眼光看这个黑框眼镜时,他总是向我解释:我是个诗人,我发现世间的美。解释完用无名指推一推他的眼镜,也是在这一个秒钟之间我突然发现他眉目间竟然透出了笃定的神情。这是一种笃定得无畏的表情,虽然只有一瞬间,但却能够很清楚地体会到他自己已经被自己的语句深深说服了。

我听得面红耳赤,说:你居然会有这种淫邪的想法,这些是美吗?我向他淬了一口唾沫。他开怀大笑,根本不理会我的不屑,继续扶着他的眼镜侧着头寻找着刺激。我只能跟着他走。走了两步他回过头来对我说:你不会理解的,这叫做自由!

这句话说得我好不自在!无地自容的感觉瞬间从脚底涌上了头。看不看看什么怎么看戴眼镜看不戴眼镜看远观还是走近看……终究都是他的自由。

好吧,我错怪他了。

我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羞愧而紧张且窘迫地偏过头,为了避开他鄙夷的眼光和嘲讽的微笑:我不懂自由。

 

我们都觉得他很有出息,因为在楼道里面,年纪轻轻就能够戴上“诗人”帽子的人,他还是第一个。也有一些下几届的毛头小伙来找他,想要当他的徒弟,他都全然拒绝了。他说:孤独就是我的墓志铭。

但是这句还不是他最广为流传的诗句,他最得意的一句诗很像他父亲在20年前写过的:啊,姑娘啊,你就是诗篇!他曾经偷偷告诉过我,他还没有接过吻。我笑话他说,你真是“瞥火药”(四川话,意为“没出息”),20来往岁了都还没耍过朋友。虽然他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他的内心比任何一个人都还敏感。他很享受与周围众多女生的小暧昧,他能从女生的眼睛中读出无数的信息,然后一个人在洗澡的时候偷偷地乐,或者夏夜伴随着风扇吱嘎声在上铺黯然神伤。

事情在第二天有了转机。

又是一个炎热的中午。诗人坐在校园里面一株大槐树下等候杰出的灵感的爆发。没有鸟鸣,也没有风,太阳直端端炙烤。路上没有人过往,估计都在宿舍里靠着不凉的铁质栏杆睡着了。身旁只有旋转洒水装置嘶嘶地转,喷洒出来的水又淅沥地落回地面。诗人觉得烦,于是起身换了一个更靠里的位置。接着坐下又把书翻开,但没多久他便开始玩弄手机。他之所以会坐在这里,是因为他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喜欢一个人的夏天,而我隐约知道他根本不喜欢在没有风的大热天在蚊虫肆虐的草地里浪费时间。只是一种姿态。我曾经和他讨论过,我说:你不喜欢就不要去了嘛。他说:不行,这是诗人的姿态。

他又坐下哗哗地翻书,灵感还没有来。

大凡诗人都有这种状态:灵感要来不来,写两笔,灵感就完蛋了。他心头恨恨地骂道:该来的还不来。于是,那不该来的还偏偏就出现了——一声喇叭——嘀——还不停——嘀嘀。此君气不打一处来,猛地起身,冲向汽车敲了车窗:按啥子!前一声不打紧,后一声搅浑了这碗死气沉沉的空气。

司机摇下车窗,倦怠的神情告诉他:我不想和你闹架。但是此君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这样一个满脸横肉,鼓胀筋暴的人和这辆秀气的小跑联系起来。横肉淬了一口唾沫,摇回车窗收拢冷气,静悄悄地开走了。诗人并不因为这口唾沫,而是这突如其来的搅扰而格外沮丧,他索性又将脑袋埋入了臂弯。完了,他想,灵感完蛋了。见鬼去吧。

他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他诗人般纤敏的神经——这一点他确实像个诗人——有察觉到了身旁异样的响动。

“点支歌吧。”女子甜甜怯怯地问。

是一个女子!飘扬着微黄的头发,还有背上的吉他。流浪歌手将满是褶皱的歌单递到诗人面前时,他连看都没看。直勾勾盯着女子的眼睛告诉歌手:我只要你唱!

哦不,我还是看一看。红到耳根的脸迅速慌乱了。多美啊。

女子唱完了。他仿佛看到了眼前无数诗句在飞旋。“太美了。”他不停赞叹。“明天还来不?来嘛。来吧。我要给你写诗!真的!给你的诗!”

整个下午,我们发现他痴痴伏案忙碌着,直到熄灯。接着他跑了出去,说“我去写诗”,就再也没回来。

第二天下午,流浪歌手没有来,诗人也没有来。

第三天有人发现天桥上多了一个乞丐,满嘴的胡话,还抱着一把吉他。

 

我们后来再也没有见到诗人,大家很快也就遗忘了,生活中唯一能够提醒我们的就是他的床空了。只不过在大家嘻嘻哈哈的“走了还是好,至少滕张床出来放铺盖”津津乐道中,很快就忘了。

只不过不知哪一天某个人回来说城管大队门口的天桥上有一个诗人乞丐,于是我们就又多了一个课余爱好:花上个2、3毛,让那个诗人乞丐写首诗。而他无论给谁写,题目一定会是《姑娘啊!你就是诗篇!》。

再后来天桥拆了。听原来在天桥上卖煎饼的大妈说,那个乞丐从来没有弹过那把吉他,直到有一天他在铁轨上生了一把火,把吉他扔了进去,还边念道:姑娘怎么走的,你就怎么走吧,你就是姑娘,你就是诗篇。烧完他自己也沿着铁轨走。直到看不见了。

听完大妈讲的故事,我买了一个煎饼。为了感谢她的故事,我特意加了一片里脊,一共四块五,我给了五块,示意她不找了。大妈非常感谢我,不住地说:“谢谢谢谢,这是最好的年代!”

 

 

走回学校的时候,我看到了烈日下一只想飞的雏鸟在疯狂啄食地上水管渗到地上小小的一滩水渍——马上就没有了,殊不知它的不起飞和水喝得多不多没有关系;而它这样喝水,其实是在渴死未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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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非

叶凡非

1篇文章 8年前更新

记者,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硕士,本博客仅代表个人观点 yef42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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